交费盈用户服务须知

一、关于电e宝•交费盈

交费盈是电e宝携手中国光大银行、嘉实基金联合推出的集公用事业交费和投资理财功能的服务产品。您开通交费盈时同步开立中国光大银行电子账户,详见《中国光大银行信息注册登记须知》,并依托此电子账户完成由中国光大银行代销的嘉实货币E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查询等一系列服务,详见《基金理财投资者协议》。嘉实基金是嘉实货币E基金的管理人,并为您提供快速取现服务,详见《嘉实基金快速取现服务协议》。

您可以致电相关单位进一步咨询:电e宝·交费盈客户服务热线:400-70-95598;中国光大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95;嘉实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600-8800。

二、用户须知

您承诺开通电e宝·交费盈时已阅读并同意上述相关用户协议,知悉并接受本用户协议;如您不同意本须知及上述任何协议内容,请您不要进行任何后续操作。

1.您同意:交费盈作为电e宝平台下的一款产品,您除了要遵守上述交费盈相关协议外,您还应遵守电e宝用户协议等相关协议。

2.您同意:电e宝•交费盈有权采取各种必要手段对您进行身份验证。同时,电e宝•交费盈有权据此决定为您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范围。为保障您的资金安全,电e宝•交费盈有权根据用户类别、身份认证级别、交易风险度等因素设定不同的风险控制措施。

3.您同意:为了向您提供电e宝•交费盈交费及理财服务,您同意并授权电e宝•交费盈有权将所持有的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邮箱、联系地址、银行卡号等提供给中国光大银行和嘉实基金。基于电e宝·交费盈理财及交费服务需要,您同意并授权中国光大银行和嘉实基金有权将其所持有的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在该机构的账户、交易信息等提供给电e宝·交费盈。

4.您同意:虽然嘉实货币E基金属于低风险的货币市场基金,但您知悉任何金融产品均存在一定的风险,并自愿承担该风险。任何有关您投资的与金融产品相关的业务咨询、投诉或纠纷处理均由嘉实基金处理,销售涉及光大银行电子账户账务及基金产品销售相关的业务咨询、投诉或纠纷处理由光大基金银行处理,与电e宝·交费盈无关。

5.您同意:身份认证要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支付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是电e宝·交费盈识别您身份的依据,您应妥善保管您的身份认证要素,不得将您的身份认证要素泄露或交于其他第三方使用。电e宝·交费盈将通过您的身份要素所发送的一切指令视为您本人的行为,您应自行对上述指令产生的后果负责。您应对非电e宝·交费盈原因造成的账户、密码等信息被冒用、盗用或非法使用所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应自行承担责任。

6.您保证并承诺:通过电e宝·交费盈进行交易的资金(转入、转出)来源合法;通过电e宝·交费盈获得的资金不得用于任何非法用途。

7.您知晓并同意:您网上提交的资金划转委托,以银行系统与本公司系统记录为准;您提交的理财产品交易委托以相应的金融机构的系统记录为准。您在电e宝•交费盈可以查询到您持有理财产品的净额、收益、交易明细等,但该数据仅供参考用,所有数据应以相应的金融机构系统数据为准。


三、服务对象范围

1. 电e宝•交费盈服务仅向电e宝账户个人实名用户提供,且前述用户须符合合作金融机构制定的投资者准入条件或者账户开立条件。投资者必须按照电e宝的注册要求提供本人真实、准确及完整的信息,并负责对本人信息及时更新。本公司视本网站所有用户已就上述各项条件与要求作出承诺,保证本人身份的合法性,以及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非过时性。

2.若您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过时的身份信息,或者本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所提供的信息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过时的,本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拒绝您现在或未来使用本服务之各项服务之全部或部分功能,对此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因此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支出、损失、费用、处罚将由您来承担。 若由于您未及时更新您信息,而导致本服务无法提供或本服务的有关流程及操作发生任何错误,您不得以此为由取消交易、拒绝支付交易款项和服务手续费或采取其它不当行为,并将独立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后果。

四、交易服务费用

在您使用电e宝•交费盈理财服务时,电e宝•交费盈有权向您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服务费的收取以电e宝平台公开展示或您与电e宝•交费盈的相关约定为准,电e宝•交费盈保留制定和调整服务费的权利。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电e宝•交费盈目前免费向您提供理财服务,直至电e宝•交费盈在官方网站或APP 上明示公布收费方式。一旦本公司确定收取或调整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将以在本公司网站发布公告的方式通知您,而不再作个别通知。如收取服务费,您同意电e宝•交费盈有权从您交易款项中实时扣除该费用。

五、特别约定

因下列原因导致本公司无法正常提供服务,使您无法使用或无法正常使用各项服务时,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一)本公司系统停机维护或升级期间。

(二)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战争、雷电或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公司系统不能正常执行业务的。

(三)您的电脑软硬件和通信线路、供电线路出现故障的;
(四)您操作不当或通过非本公司授权或认可的方式使用本公司服务的;
(五)因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网络拥堵、系统不稳定、系统或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银行原因 、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造成本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六)其他不可归因于电e宝的原因。

尽管有前款约定,本公司将采取合理行动积极促使服务恢复正常。

六、其他

1.本协议与本网站上其他条款和规则的名词解释、意思理解,可互相引用参照,如有不同理解,应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做规定的,以本公司网站上不时更新的《电e宝服务协议》为准。
2.如果本协议条款中的部分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违法,则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3.本公司保有制定和单方随时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规则的各项规则。所有规则均构成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新制定和经修改的规则将在本网站上进行公布,不做逐一通知。新制定和经修改的规则一旦公布则立即生效,且对生效前的投资者同样适用。

七、法律适用

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本公司可与投资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并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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