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户业务办理须知

一、提供资料:

1、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警署或居委会证明。

2、非本市居民: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东身份证复印件(签名)、警署或居委会证明。

二、新发展条件:

1、申请人使用地方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地下室、半地下室、无通风窗户的封闭灶间、高层建筑内均不得申请使用液化气。

3、管道气区域不得申请液化气,同室不准使用两种(含两种)以上气源及其它燃油、燃爆等易燃易爆物质。

三、新发展流程:

网上申请→联系用户→办理相关手续。

四、新发展费用:

钢瓶押金300元/只、手续费20元/户。

五、新发展办理地点及时间:

地址 电话
大连业务组 大连路1162号 55669295
中山业务组 中山西路1786号 64649074
乳山业务组 乳山路94号 58203658
海滨业务组 同济支路151号 56174860
兰坪业务组 宾川路55号 54756069

受理时间:每周二至周六8:00—16:30(国定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