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用户书

(人工煤气居民用户)

尊敬的煤气用户:

您好!按照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价格的复函》(沪发改价管[2014]13号)的要求,居民人工煤气价格调整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为了便于您了解本次调价的有关内容,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居民人工煤气用户价格调整实施时间

从2014年9月1日起,按原抄表周期,第一次抄表按调整前的气价结算,第二次抄表按调整后的气价结算。

2、居民人工煤气用户价格调整方案

居民人工煤气用户实行单一气价,调整后的价格为1.30元/立方米。

3、常见问答:

(1)问:人工煤气价格调整后,如第一次抄表没有抄到怎么办?

答:因居民家中无人等原因,产生抄表员无法抄见燃气表的情况,抄表员会估算气量,并留下抄表联系方式。如估算气量与实际消费量存在差异的,您可直接与抄表员联系进行调整,也可致电962777燃气热线联系。

(2)问:人工煤气转换成天然气了以后,气价如何执行?

答:本市人工煤气将于2015年年底前全部退出,上海燃气集团将尽快为人工煤气用户实施天然气转换。人工煤气用户转换为天然气用户后即按天然气阶梯价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

您收到本《告用户书》后,如有其他疑问,可登陆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hgas.com.cn)查询更多业务资讯,也可致电962777上海燃气热线或到所属区域燃气营业网点咨询办理。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