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户新发展业务配套操作要求

1、钢瓶置换:

(1)、有卡、有瓶、有资料,需带原始资料作正常置换(按押金抵扣补差价)。

(2)、有卡、有瓶、免押金用户,钢瓶抵扣30元作270元∕只置换。

以上(1)、(2)可置换的前提是——用户的开户地址不作更改的情况下,可以办理置换手续。如果用户地址变动必须踏勘灶位合格后,方可办理置换手续。

(3)、无卡、有瓶、无资料,不置换。

2、钢瓶遗失:

凭卡查资料(需警署失窃报案单)按200元∕只补办。

3、押金单遗失;(退瓶用户)

凭卡、身份证、遗失申请受理,1个月退回押金。

4、使用证遗失:

必须带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供气合同办理。

以上钢瓶遗失、押金单遗失、使用证遗失到业务组办理,供应站对外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