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多人口”业务

凡属上海燃气集团经营范围内的居民用户,以户籍人口为准,5人及以上的家庭,可以办理“一户多人口”用气量申请。

办理“一户多人口”用气量申请的居民家庭,需持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原件、燃气户名身份证原件、办理人身份证原件、近期燃气费账单原件(近期IC卡充值发票),至所属燃气营业网点申请,并与燃气公司签订《供用气合同》等。《居民户口簿》地址须与燃气费账单上用气地址相符。调整后的“一户多人口”年度基数自业务办理成功后执行。

申请办理成功后的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居民家庭按年度增加150立方米的气量基数,户籍人口7人及以上的家庭可以选择增加150立方米的气量基数,也可选择按第一阶梯、第二阶梯平均价格水平实施,即3.05元/立方米。选择确认后在双方约定期内不再变更。

约定期满前,居民用户应到所属区域燃气公司营业网点办理“一户多人口”用气量申请的续期手续。期满前两个月,燃气公司会在账单上给予提示;对于逾期未办理的,将恢复执行普通气量分档基数,直至用户重新申请办理“一户多人口”用气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