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9日,上海市统计局公布了《2015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

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867元。

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962元;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05元。

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4784元。

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6946元;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152元。


根据该数据,2016年度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也相应做调整,其中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最高标准调整为1059240元,而农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最高标准仅有464100元,差距再次拉大,同命不同价的距离亦在拉大!!!我们强烈建议相关政府部门,改变这种现状,同命同价!!!


(2016上海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表格)

1、医药费:按发票

2、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3、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4、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

5、交通费:按票据

6、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

7、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

8、物损费: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的车辆、衣物、手机等损

9、鉴定费:凭票据

10、律师费:凭票据,参照各地政府指导标准

11:残疾赔偿金

60周岁及其以下

城镇:52962×20×伤残系数

农村:23205×20×伤残系数

61—75周岁

城镇:52962×年限×系数

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农村:23205×年限×系数

75周岁以上

城镇:52962×5×系数

农村:23205×5×系数

12、残疾辅助器具费

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

13、丧葬费:36946

14、被扶养人生活费

城镇:36946×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

农村:16152×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

15、死亡赔偿金

60周岁及其以下

城镇:1059240

农村:464100

61—75周岁

城镇:52962×年限

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农村:23205×年限

75周岁以上

城镇:264810

农村:116025

16、精神损失费

死亡:50000

残疾:50000×系数

17、死亡事故家属处理事故合理性支出

赔偿三个亲属的一个月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

18、上海2016年人身伤害赔偿的各项的基本数据

19、职工平均工资

年:56300 月:4692

20、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52962

2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3205

22、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36946

23、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6152


发生人身伤害赔偿维权时,应对应表格一项一项的计算相关费用,这里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因人身伤害赔偿聘请律师而支付合理的费用,应由被告承担。因此,当发生人身伤害赔偿事故时,一定要聘请律师,相关法律依据:

1、《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早在2000年作出的 “关于印发 《关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几点具体意见》的通知中针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出 “律师费在性质上属于财产利益,原则上可作为损失